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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丹東德澤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春輝
電話:86 415 6199872
手機:13842538275
傳真:86 415 3118579
郵件:franksong@v-river.com
地址:沿江開發區濱江中路132號太陽世紀廣場B座1801
LNG加氣站液位開關安全措施
發布時間:2017-08-23瀏覽次數:1947返回列表
導讀:做好LNG加氣站液位開關的安全治理工作,確保加氣站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必須根據加氣站的特點,結合石化行業關于消防治理的有關規定,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治理辦法和各項操縱規程,并落實到崗、到人,嚴格執行,以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一、建立防火、防爆和防泄漏制度
(1)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專人治理,把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治理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位。在加氣站經營過程中不能存有一絲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2)’根據加氣站實際,科學公道地制訂適應加氣站的各崗位工作制度和操縱規程。
(3)強化員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氣體燃料知識的學習,樹立安全觀念,增強安全意識。
二、LNG加氣站液位開關強化明火治理制度,嚴防火種進進
俗話說“水火無情”,液化石油氣(LPG)站和自然氣(CNG)站的“火”更無情,因火災爆炸造成損失和危害比其他行業都大。一般物質火災,蔓延和擴展的速度相對較慢,在發生的初期,范圍較小,撲滅比較輕易。液化石油氣和自然氣火災蔓延和擴展速度及快,其火焰速度達2000m/s。以上,且難以撲滅,特別是爆炸事故,一旦發生,將立即造成重大災難。加強明火治理,嚴防火種的進進是加氣站安全治理的一項要措施,具體應做好以下幾點。
(1)加氣站內應在醒目位置設立“嚴禁煙火”等警戒標語和標牌。操縱和維修設備時,應采用防爆工具。
(2)進進站內的汽車車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拖拉機、電瓶車、摩托車和畜力車等進進站內。
三、LNG加氣站液位開關接卸氣作業安全治理
(1)認真查驗送貨單據,核對品名、數目、質量化驗和進氣儲罐位號,嚴禁腐蝕介質超標的氣體卸進儲罐。
(2)嚴格按操縱規程進行卸氣作業。
(3)送汽車應按位置停車、熄火,并將車鑰匙交操縱員暫時保管。
(4)接卸氣時,須先接靜電接地線,確認氣、液相軟管上截止閥(球閥)處于封閉狀態,再連接卸氣管。槽車卸液設備應由送氣方操縱。
(5)卸氣期間,操縱員必須監護現場,隨時檢查壓力、溫度和液位。LPG儲氣罐液量不得超過儲氣罐容積的85%。CNG儲氣罐的壓力不得超過25MPa。
(6)操縱員應監視送氣司機離開送氣車輛,但不得闊別作業現場,不得清掃、維修車輛。
(7)卸氣結束后,由操縱員拆卸輸氣管、靜電接地線,檢查無誤后,將車鑰匙交司機,送汽車輛方可啟動,離開現場。 四、加氣作業安全治理
(1)作業時,每臺加氣機應有一名操縱職員,但一人不能同時操縱兩把加氣槍作業。
(2)操縱職員應站在側面引導車輛進站,汽車應停在有明顯標識的位置,保持與加氣機lm以上間隔。
(3)汽車停穩后,操縱員應監視司機拉緊手剎,引擎熄火,取下鑰匙,離開駕駛室。夜間應封閉車燈。
(4)加氣前,操縱員應對車輛的儲氣瓶儀表、閥門管道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內。
(5)潛液泵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的閥門全部打開后,方可啟動。潛液泵旁通管路上的調節閥(或安全回流閥)不得封閉。
(6)作業時加氣膠(軟)管不得交*或饒過其他設備。
(7)LPG儲氣瓶內部壓力過高無法加氣時,應連接氣相回流管泄壓,不得現場放空排氣;CNG放空時,槍口嚴禁對準人。 (8)加氣過程中,應留意監視加氣機計量儀表及車輛的儲氣瓶的液位或壓力是否正常。
(9)加氣期間,操縱職員不得離開現場,嚴禁讓非操縱職員代為操縱,嚴禁非操縱職員自己主動充裝。
(10)加氣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如車輛或設備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
(11)加氣結束,封閉加氣槍、車輛儲氣瓶閥、加氣管閥,卸下加氣槍,蓋好加氣口保護蓋,核準加氣數目,并確認無漏氣現象后,方可容許司機啟動車輛。
(12)接卸氣、加氣作業期間,安全員應定時巡檢儲氣罐的運行參數,儲氣罐液位低于20%時應停止潛液泵的運行并停止加氣作業。
(13)加氣站嚴禁為無技術監視部分檢驗合格證的汽車儲氣瓶加氣;嚴禁為汽車儲氣瓶以外的任何燃氣裝置、氣瓶加氣。
五、加氣安全操縱規程
(1)加氣員必須具備LPG(或CNG)知識及消防知識,并應持證上崗。
(2)加氣車輛定位后,加氣員檢查發動機是否熄火、手剎是否剎住。
(3)對改裝車輛,加氣前,加氣員應要求駕駛員打開車輛后蓋,檢查容器是否在使用期內以及貼有規定的標簽。通過看、聽、嗅等方法檢驗容器的液面計、閥門、配管是否有氣體泄漏或出現其他異常情況。對非改裝車輛,應要求駕駛員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4)加氣員經過檢查將加氣槍與車輛加氣口連接,確認牢*。嚴禁加氣管交*和纏繞在其他設備上。
(5)加氣員在加氣時要觀察流量及容器的標尺,LPG加氣量大不得超過汽車儲罐容器容積的85%或規定的紅線;CNG加氣量不得超過20MPa。
(6)加氣作業中,加氣員嚴禁將加氣槍交給顧客操縱,禁止一人操縱兩把加氣槍,不得擅自離開正在加氣的車輛。 (7)加氣員應監視駕駛員不能使用毛刷清潔車輛或打開發動機前蓋維修車輛。
(8)加氣過程中發生氣體嚴重泄漏時,加氣員應立即封閉車輛氣瓶閥,同時按下現場緊急封閉按鈕,把氣體泄漏量控制在小范圍內。
(9)加氣結束后,卸下并正確放置好加氣槍。
(10)加氣必須分車進行,各車之間不得連碼加氣。在加氣區域禁止使用等移動通訊設備。
(11)加氣站如遇有嚴重電閃雷擊天氣、計量用具發生故障、加氣站四周發生不能保障加氣站安全和正常工作的事件,應暫停加氣作業。
六、接卸氣安全操縱規程
(1)專人負責監護整個卸液過程。
(2)引導槽車到位置后,由專人檢查車輛的手剎、排氣管防火罩等設備等是否完好,車輛是否掛擋,并檢查出具的氣體質量保證書(LPG應符合SY7548—1998的質量要求)。
(3)檢查儲罐及槽車的溫度、壓力、液位是否在正常值內,一次儀表與二次儀表讀數是否一致,并根據液位顯示測算進液數目。
(4)檢查氣、液相軟管是否完好及其截止閥是否封閉,接地線接地是否良好。
(5)完玉成部檢查及手續后,由槽車押運員接裝氣、液相軟管,并告知猜測進液數。
(6)軟管接裝完畢后,打開卸液管上的氣、液管接口上的截止閥,再啟動電動按鈕。
(7)槽車司機接到指令后方可啟動卸液泵,嚴格控制卸液泵的壓力在規定的壓力范圍內。
(8)檢查一次儀表讀數,當讀數大于即是80%時應立即停止卸液泵工作。
(9)停泵后,應先封閉槽車上的截止閥,然后由專人負責封閉氣、液相軟管上的截止閥,切斷電源,并將卸液軟管復位。
(10)卸液結束,應在檢查一、二次儀表讀數是否一致,做好記錄,并根據卸液前和卸液后的儀表讀數計算實收量,確認與送液單相符方可簽收。
(11)卸液過程中若發生泄漏,應立即按下緊急封閉按鈕,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2)加氣站如遇有電閃雷擊、卸液設備發生故障、加氣站四周發生不能保障加氣站安全和正常工作的事件時應暫停卸液。
七、應急措施
為了切實做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確保加氣站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并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忽然事件,應制訂應急措施。
1.停電應急措施
加氣站一旦發生停電,應立即開啟應急燈,檢查各重點部位;封閉各類開關,以防忽然來電損壞電器設備,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分報告;查清停電原因,記錄停電時間和來電時間。
2.漏氣應急措施
(1)加氣站內如發現管網漏氣,應迅速查明泄漏點,立即封閉泄漏點兩端管線上的閥門和與該管線相連接的儲罐閥門,把氣源切斷。
(2)切斷電源,停止一切作業,做好職員和外來車輛的疏散工作,并消除一切火源,并防止因搶險造成氣瓶或其他金屬物品的碰撞而產生火花。
(3)用濕棉被包住泄漏點,用水對其冷卻。
(4)假如泄漏量大,一時難以控制,應擴大警戒區域,迅速報警“119”。
(5)假如是卸車臺處發生管線或閥門出現泄漏,應立即封閉槽車和卸液裝置的氣管和液相管,槽車立即停泵,分別用惰性氣體吹掃和消防水沖淋,一時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警“119”。







